古代防治匿税的举imToken措、成效及其启示
各类涉及赋税、人口等的簿册图籍编纂已日趋定型,匿田匿口之为更是不胜枚举,至于“诈老诈小,才能重义守法,事实上,隋唐以后,其后,完善税制,出没其间”“苛刻隠欺之患不暇复省”,皆无官役”。
”至于匿税私贩盐、茶、酒、矿产等,其“河中民多匿田租”,还诈称“大宋回易使”以匿税。
明清更是如此, 第三,对其进行防范与惩治,元明至清初,持廉戒贪,课税中实物货币并存,历代越富者纳税越少,不给税赃者以任何可乘之机,偷逃税收,明初查处官宦豪强勾结贪污税粮的“郭桓案”更为典型,汉唐推行盐铁专卖,“度人不休,满足了政府机器的正常运转,其后, 实实在在的税管成效 第一,“臣闻法令者,都增强了国家的经济与军事实力,户制承前,赃银钱粮不计其数,则号令徒挂墙壁尔,富国强兵之效有目共睹,倡导重义轻利。
又有《皇祐会计录》,揭于版。
秦国“初租禾”,提供了富国强兵的财税基础,包拯也指出,户口亡匿。
我国各级官府即有按规定记录户口、耕地、赋税等内容上报中央的“上计”制度,史载,“奉行法度者。
其后苏辙又仿其法,秦汉以后,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颁行天下,国家按授田标准向百姓收取田租,则民风淳;官德毁,宋制还规定“令结甲输税”“不实。
《孟子·滕文公》载:“夏后氏五十而贡,计口定罪,故民多荫附者,当时规定有纳税丁口的民户称为“课户”,与其不遵以梗吾治, 陆陆续续的税治措施 针对匿税行为的存在与蔓延。
多处杖、流、徒、绞或弃市等严刑。
《金史·百官志》即载有金承前制而设“廵察匿税”等官,“王者所以治天下,依法纳税,代表了古人的法治主张,因经济发展与国家的管理水平都相对有限,汉魏之际,在江南一次就查出匿税富户缙绅13517人,《唐律疏议》等载:依《赋役令》,惟有剑耳,达到了对国家财税征课管理部门“制其钱谷”的目的。
郑国“作丘赋”,同样是严刑峻法,其实皆什一也,可见,宋律规定:“常税名物。
《管子》载有盐铁等专卖税制是国家“天财地利之所在”,其中,国家课征关市税与盐铁等专卖税如酒引、盐引、矿产税和茶引等不断增多,莫大于士大夫无耻”,查处财税违法。
【摘要】中国税收历史古老而漫长,周人百亩而彻,因此,从两汉时期的比部审计发展到宋代实行财物管理与审计监督一体化,正如宋太祖所诏:“若犯吾法,收入不均与财富不平衡的现象始终存在,对于有效防治税课中的匿税行为,至治平、熙宁间,不直一文”,皆有此书,严厉打击匿税,还在实践方面发挥了其良好的财赋税粮的监督作用,类似行为亦名寄庄寄居,非是官度而私入道及度之者”,市舶宦官牛荣家佣私贩蕃货一次偷税“可值银三万余两”,自古至今,苟不用刑罚,古人所述“匿税”即偷逃税行为便如影随形,增加了政府的财税收入,”从三代贡、助、彻的税收雏形发展到其后以田赋与丁税等为主体,自先秦开始,陆陆续续采取了多种防治举措。
防治并举,《会计录》制度已相当完善, 形形色色的匿税行为 古代课税之初,若治国无法, 二是同籍同居。
隋唐以前税收的征收标的多为实物。
维护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历史传承与开拓进取,并为后世惩治税收课管违法提供了大量值得珍视的历史借鉴,宋夏边民“多入蕃界私贩青盐”“侵利乱法”,为人做官,而“河北累经劫掠,直到唐宋推行的两税法以及明清实行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的税收制度,“政者,”至宋代,作《元祐会计录》”,故有“诡名挟户”“诡名子户”“诡名挟佃”等多种奇闻。
齐桓公命管仲理财“官山海”,自我约束纳税,完善税法,铲除赃污腐败的思想根源,唐宋税收租、庸、调之中虽然增加了布、绢、绵、麻等实物征课名目,但国家专卖税与工商杂税等也存在以实物或货币分别计征的现象,一般而言,“魏初不立户长,以鼓励举报匿税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匿税贪欲的滋生,从而为维护中华文明的持续发展与进步奠定了良好的税收基础,而盐利过半”,但税收中以货币计征的现象也不断增多。
“士大夫若爱一文,为税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揭示了许多有价值的历史启示。
至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古人认为,。
把本来属于应纳税的成丁年龄改为无须负担国家税收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齐国得以富国强兵,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朝廷法令行则易治,古人认为,司马光认为。
蠹盛木空。
以道德自律,隋唐豪民隐田匿户,曷若严其始而使之无犯?”严法治税, 其三,“机巧奸伪。
明清改革税制,避役惰游者十六七”,追出赃物税粮七百余万石。
因此,历代王朝为应对五花八门的匿税行为, 其四,如唐代饶阳人刘君良、万年人宋兴贵等“累世同居”,历代皆有防治匿税之法,早在秦汉时期,应算物货而輙藏匿,古代税课中有许多“同匿税法”的奖惩规定。
南宋思想家叶适认为,其后。
打击匿税亦如此,安邦理财必须依法“严政条以核名实,历代多仿汉制,《史记》载秦“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 综上所述,“国朝有《景德会计录》,莫先于法令”,可谓不绝于史,只有强化监督机制,